
按气科院党委要求,气科院纪委
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纪委、监察部、财政部、审计署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 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中纪发〔2009〕7号)。
依据中央有关要求,会议部署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,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:
第一,充分认识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。
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,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中国气象局相关重要决策,加强惩防体系建设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,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,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“以人为本”、统筹兼顾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充分体现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和永恒目标。
第二、领导重视,做好宣传,落实政策规章
做好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,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任务。无论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都要重视这个工作。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。对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,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;对问题严重的,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要积极宣传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“依法处理,宽严相济”的相关政策规定。凡自查认真、纠正及时的,对责任单位可从轻、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,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分。对自查出的“小金库”,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,依法进行财务、税务等相关处理。
落实举报制度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依法依纪从严惩处。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“小金库”资金、税款和罚款的金额,给予3%-5%的奖励,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。
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、对抗检查、拒不纠正、销毁证据、突击花钱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或重点检查中发现“小金库”数额巨大、情节严重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。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第三、认真检查“小金库”,自查面要达到100%
按中央要求,专项治理范围中,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,重点检查以前检查发现存在“小金库”的部门和单位。我院要认真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去做,做好检查工作。要对照“小金库”7种主要表现形式,看看我们是不是存在问题,特别是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,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等,要确定有没有这方面的问题;若有问题,则按照规定积极整改。
第四、按要求填报《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》。